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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安新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

为切实提升雄安新区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党风廉政建设水平,扎实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,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,现结合基金会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指导,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,反腐倡廉和加强基金会建设两手抓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突出工作重点,加大工作力度,狠抓任务落实,以更大的决心、更高的自觉性、更扎实的工作,旗帜鲜明,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。

二、重点工作

(一)加强领导,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

1. 增强政治责任感。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政治责任感,加强领导,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

2. 加强宣传教育。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,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
3.学习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制度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,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、制度,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,推进学习成果持续深入。

(二)完善内部管理机制,推进基金会民主建设

1.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基金会重大事项议事规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。

2.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基金会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,切实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工作,明确责任、工作标准、保障措施,通过日常检查等形式进行落实,加强民主监督。

(三)深化廉政文化建设,不断提高修养素质

1.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。基金会要按照反腐倡廉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总体要求,大力弘扬廉政文化,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、示范、熏陶、导向作用,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。

2、规范基金会行为。充分利用廉政文化的推动作用,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健全基金会民主决策、信息公开、诚信建设相结合,规范负责人的行为和权力运作,在资金募集、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中,预防贿赂行为,防止腐败滋生,推进社会组织廉政建设,共建和谐社会。

(四)加强基金会人才队伍建设

1. 培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理念和社会公德,激发基金会工作人员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责任感,以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为抓手,通过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,增强教育的广泛性、深入性和有效性。

2. 自觉增强法纪观念,丰富法纪知识,坚持依纪依法办事,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。

三、措施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成立由基金会主要领导为组长、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形成党政齐抓共管、部门各负其责、全员动员的反腐倡廉局面。

(二)实行责任考核

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,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、评先评优、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,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业绩评定、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。

(三)严格责任追究

凡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干部,将根据其情节轻重,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。如违规情节较轻,给予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者,则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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